一、征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对洪雅县花溪河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二、流域概况
花溪河位于洪雅县境内西南部,源于洪雅县南部边缘大众岗,依峨眉山山麓向北而行,经吴河、柳江、花溪、东岳、在止戈嘴流入青衣江。是青衣江右岸重要的一级支流。花溪主流全长72.67km,流域面积727.09km2,年平均流量38.21m3/s,河床平均比降19‰,总落差1775m,可装机12.5万KW,已装机5.5万KW;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495m3/s,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934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0.526亿m3。花溪河上中游流域内山势陡峻,河床窄深、河谷狭窄、岸坡陡峭,河中巨石较多,水流湍急;王关以上为流域中游,属于四川盆地西缘中、低山区,流域上窄中宽下窄,略呈半圆形;流域下游属于丘陵、低山区,河床平缓,河谷变宽,两岸出现冲积小平坝和滩地。中下游有王关渠、柳新渠和花溪渠引水工程,灌溉面积10.48万亩,流域人口约9万人。枯期径流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河流上游河段径流主要靠融雪补给,其次为地下水,中下游则以降水为主,地表水丰富。花溪河流域共有86座小水电,其中保留类及整改类77座,退出9座。
三、征集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集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回顾性评价单位或流域主管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流域主管部门:洪雅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洪雅县修文路三段111号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28-36593986
电子邮箱:407115635@qq.com
回顾性评价单位:成都鑫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盛路138号4楼4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邸老师 联系电话:18227621327
邮箱:924082645@qq.com
附件:洪雅县花溪河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参与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