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1-07-26  点击:[]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洪雅县各镇人口情况

洪雅县统计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2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县12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2]2957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4473,下降1.49%,年平均下降率为0.15%

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二、全户别人口

共有家庭户[3]104717户,集体户2207户,家庭户人口为283492人,集体户人口为122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6人减少0.25人。

三、各镇常住人口

12个镇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依次是洪川镇将军镇余坪镇,合计占全常住人口比重为52.06%

1-1 常住人口

单位:人、%

乡镇

常住人口

比重[4]

止戈镇

20249

6.85

洪川镇

95445

32.27

余坪镇

29030

9.81

槽渔滩镇

14247

4.82

中保镇

16565

5.60

东岳镇

18508

6.26

柳江镇

26197

8.86

高庙镇

9138

3.09

瓦屋山镇

11524

3.90

七里坪镇

5625

1.90

将军镇

29519

9.98

中山镇

19697

6.6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洪雅县统计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2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12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人口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46603人,占49.57%;女性人口为149141人,占50.43%。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97下降98.30

 

 

 

 

 

 

 

 

2-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2-2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12个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6个,在100以上6个。

2-1  人口性别构成

县(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性别比

止戈镇

49.35

50.65

97.42

洪川镇

48.46

51.54

94.02

余坪镇

49.08

50.92

96.37

槽渔滩镇

49.84

50.16

99.34

中保镇

49.19

50.81

96.80

东岳镇

50.24

49.76

100.98

柳江镇

50.16

49.84

100.64

高庙镇

51.66

48.34

106.88

瓦屋山镇

52.15

47.85

109.00

七里坪镇

53.62

46.38

115.60

将军镇

49.66

50.34

98.66

中山镇

50.86

49.14

103.50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洪雅县统计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2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12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2]中,0—14[3]人口为42917人,占14.51%15-59岁人口为176661人,占59.74%60岁及以上人口为76166人,占25.7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1759人,占20.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长1.1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9个百分点。

 

 

 

 

 

3-1  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95744

100.00

014

42917

14.51

15—59

176661

59.74

60岁及以上

76166

25.75

其中:65岁及以上

61759

20.88

二、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12个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5个,在60%以下的7个。12个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

3-2  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乡镇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0—14

15—59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止戈镇

15.97

60.57

23.46

18.21

 洪川镇

16.23

63.95

19.82

15.51

 余坪镇

12.4

55.16

32.44

26.86

 槽渔滩镇

14.42

56.87

28.71

24.36

 中保镇

14.52

55.62

29.86

24.91

 东岳镇

13.1

55.03

31.87

26.16

 柳江镇

13.96

56.44

29.6

24.36

 高庙镇

12.26

60.15

27.59

22.63

 瓦屋山镇

13.59

62.80

23.61

19.99

 七里坪镇

11.34

61.05

27.61

23.20

 将军镇

13.82

59.71

26.47

21.27

 中山镇

13.44

57.21

29.35

23.8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45041人,1659岁人口为174537人。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洪雅县统计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2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12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03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86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577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34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522人增加到6775;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10420人增加到11438;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7773人减少到34458;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36226人增加到36409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90年提高至8.42年。

 

三、文盲人口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04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116人,文盲率[4]6.99%下降为4.77%,下降2.2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洪雅县统计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2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城乡人口分布及人户分离(流动人口)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4025人,占45.3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1719人,占54.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3849人,乡村人口减少4832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28个百分点。

 

 

 

 

 

 

 

 

5-1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二、流动人口[4]

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51992人。中,跨省流人口为249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9495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30102人,增长137.51%其中,省内流动人口增加29142人,增长143.18%;跨省流入人口增加960人,增长62.4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