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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渔滩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2023-11-1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cytz/2020-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1-17
 发布机构  洪雅县槽渔滩镇  有效性  有效

(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征收土地信息

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政府采购信息

招标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

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

政府采购信息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5

政府采购信息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政府采购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

政府采购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

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1

政府采购信息

终止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2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3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人员。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2

监督

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4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5

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公示栏



6

审批 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公示栏



10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公示栏



11

临时救助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2

临时救助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13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四)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老年人补贴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五)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其他法律服务网



2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同上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同上



(六)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就业信息服务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2

岗位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同上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3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同上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4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5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6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7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8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七)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社会保险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缴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2

工伤保险服务

工伤事故备案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八)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公共

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2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九)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公示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公示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十)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部门文件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新媒体、广播、公示栏等平台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2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新媒体、广播、公示栏等平台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3

本级政策解读

4

计划实施

任务分配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5

对象认定

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十一)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2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十二)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公共

服务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2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3

公共

服务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4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5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6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1.培训时间;

2.培训单位;

3.培训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7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1.活动时间;

2.组织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十三)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4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5

重要会议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6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7

行政

管理

隐患管理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8

行政

管理

应急管理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公示栏



9

动态信息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其他



10

行政

管理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村(社区)公示栏

■其他



11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财政资金信息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2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3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十四)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4

政策

文件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5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6

政策

文件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7

工作

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新媒体

■公开查阅点



(十五)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公共

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2

公共

服务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十六)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级

1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村(社区)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2

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村(社区)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3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4

扶贫资金

年度计划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5

精准扶贫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

■村(社区)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6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村(社区)公示栏



7

扶贫项目

项目实施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村(社区)公示栏



8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村(社区)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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