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融资政策
1.认真落实中央、省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将市工业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扩面覆盖全部制造企业,探索应急周转资金跨行贷款转贷办法。
2.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对市工业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增资,并对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融资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企业。
3.各县(区)分别建立民营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本地小微民营企业提供便利融资。支持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 降低担保费率,根据国家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给予担保公司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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