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HYP(2019)12、22、23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洪资交拍告(2019—14)号
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9)12、22、23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出让方式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要求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HYP(2019)12号 |
洪雅县柳江镇红星村 |
37.23 |
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 |
拍卖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560 |
800 |
>1.0,且≤1.5 |
30% |
40% |
檐口高度≤15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
HYP(2019)22号 |
洪川镇 菜地坎村 |
32.77 |
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 |
拍卖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4400 |
4400 |
>1.0,且≤2.2 |
40% |
35% |
地上总高度不超过8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
HYP(2019)23号 |
洪川镇 菜地坎村 |
22.11 |
商业 |
拍卖 |
商业40年 |
2800 |
2800 |
≤1.8 |
30% |
45% |
地上总高度不超过18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
具体开发建设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二、竞买人资格
(一)洪雅县HYP(2019)1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洪雅县HYP(2019)22、2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凡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11月27日16时00分)登录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获取拍卖文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8日10时00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
六、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徐先生028-38877021 18628910294
或: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杨先生:13648139381
详情见: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