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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项目-花溪、中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合同备案(施工)
信息来源: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2021-03-29

(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项目-花溪、中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项目-花溪、中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眉山市·市本级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洪雅县洪川镇禾森大道 399 号钻石广场四楼

028-38872877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

17708105196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

17708105196


签约合同价(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7291619.50

固定总价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3月19日

2021年6月19日

2021年6月19日

2021年6月19日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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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施工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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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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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于花溪镇、中山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后方新建日处理能力分别为 1200m ³、400m³的人工湿地,经湿地处理后出水污染物主要指标(除总氮外)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指标。

备注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

...

乙公司

...

...

丙公司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