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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条措施之八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6-24

1、加强政府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和投资基金对返乡下乡创业项目的支持。

2、各级设立返乡下乡创业扶持基金,为创业者提供股权投资等服务。

3、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到境内主板、新三板、天府(四川)股权交易中心融资,各级财政要及时兑现挂牌上市财金互动奖补资金。

4、对在新三板、天府(四川)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挂牌的创业企业,申报我市市本级科技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入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