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经费补助。
2 对成功创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从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8万元经费补助。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就读我市竹编、电子商务等服务乡村振兴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培育适应返乡下乡创业需求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
3 充分发挥科技特派队伍驻村技术指导、知识辅导、创业引导的帮扶作用,大力开展科学种植、科学养殖技术培训,结合返乡人员创业发展志向,培育出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技能人才。
4 将返乡下乡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从引智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