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建立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核查和清理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口岸现场及口岸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本地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清单内容需调整时,属地口岸主管部门要按相关要求对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并报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审核或备案;相应口岸要及时对审定后的清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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