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打破行业垄断和竞争限制
实施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公共事务职能、市场支配地位排除、 限制民间资本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领域,严禁以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方式限制竞争。制定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特许经营领域管理办法。
上一页: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实施细则之四
下一页: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实施细则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