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履职机制
制定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履职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对政府部门履职情况,尤其是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进行评议。评价结果纳入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考核。
上一页:眉山市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第五条
下一页:眉山市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