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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服务业发展激励扶持政策之二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1-05-17

一、稳增长激励政策

    (二)新入统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统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