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十八)强化银政企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项目建设融资支持。支持地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资本金。积极推进基础设施等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成功发行且募集资金用于省内项目建设的,原始权益人可按投资规模的0.5%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常态化、制度化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文体旅游、教育卫生、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