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各地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等安置工作中,符合规定的额外购房奖励及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政策,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上一页:《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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