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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七)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2-11

(七)继续实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以下优惠政策延期至20251231日:安装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非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6%,夜间(23:00至次日6:00)行车通行费优惠由6%提高至8%;安装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20%;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30%提高至60%。优惠政策就高执行,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