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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税务“三方联动” 规范矿山企业非税收入管理
信息来源:洪雅县税务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3-25

为规范矿山企业非税收入管理,洪雅县税务局以清理矿山开发中缴纳水保费为切入口,积极探索“税费联动、数据联动、部门联动”新模式,着力提升税费同征同管质效。

联动税政同征同管,运用数据细筛细查。洪雅县局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联合召开矿山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资源税联合清理工作推进会,切实解决矿山非税收入管理问题。非税股与税政股建立联动机制,比对矿山企业开采期水保费计费依据与同属期资源税申报数据,有效排查水保费或资源税漏征、少征等异常情况,形成疑点问题清单,同步信息排查风险,堵塞征管漏洞。

三方协作信息共享,多元协同合力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税务水保费申报缴纳台账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情况明细表》、水利局《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台账》进行三方数据比对,实现税务、水利、规自三方信息实时共享,建立“漏交、少交”疑点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联合催报催缴,完善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监管联动、联合检查等工作,对矿山企业水保费缴纳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税费宣传辅导,持续规范征管秩序。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主动联系纳税人了解矿山企业的疑问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展开税费咨询宣传,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规范矿山企业征管秩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也为其他非税收入提高征管质效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