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工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县工商质监、县发改、县林业等部门,开展洪雅县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围绕“水、气、声、渣”四个方面积极开展环保整改,着力推进洪雅县环境质量向优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验收小组现场审核企业168家,其中,“整改规范”82家,“依法关闭”86家。下一步,县经信局将继续加强推进“散乱污”治理工作,积极沟通协调解决企业环保整改中的各项问题,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