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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长江禁渔”工作专项督查
信息来源: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11-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11月18日,洪雅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组实地走访了洪雅县涉渔餐饮店、农贸市场、农家乐等,查看了张贴禁渔通告及工作宣传情况,重点询问了经营者是否清楚“长江禁渔”的相关知识,是否在采购水产品时索取了相关票据。重点查看了涉渔餐馆的店招、店牌、菜单等是否含有“野生鱼”、“河鲜”等字样,销售鱼池是否有野生鱼等现象,是否严格落实进货登记制度等。

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馆无鱼类进货台账,进货登记及票据信息不全,部分餐馆的宣传栏有“河鲜”字样等,所查问题已责令相关经营户立即整改,并通知辖区市场监管所对经营户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督查组要求,一要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相关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规定,切断非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二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切实做好”长江禁渔”政策解读,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禁渔工作成果,使“不吃野生鱼,不卖野生鱼”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