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
水库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根据全省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及眉山市水利局《关于切实抓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眉水发〔2020〕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按照《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各单位要分级分部门落实防汛责任,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巡查值守“三个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形势,明确自身主要职责和基本工作要求。水库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的行政领导,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认真开展责任人培训及应急演练
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培训,确保各责任人熟知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掌握水库概况,知道“该干什么,要怎么干”。各水库所在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在5月30日前对管辖的水库逐座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演练要遵照水库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无一座水库遗漏,将转移避险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序、安全转移,做到转移人员“方向对、跑得快、人人知晓”。并于6月5日将演练情况形成总结附照片上报县水利局。
三、完善应急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
各镇、水库管理单位要全面做好防汛抢险器材、物料、设备等物资补充和更新,全力落实好抢险队伍建设,加强与驻地部队、武警、消防联系对接,强化当地民兵队伍,做好水库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和调度管理
各镇、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按要求做好值班,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工作,规范检查记录。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清除坝面树木、杂草,制止坝面种植农作物、堆放杂物、溢洪道架设拦鱼网等行洪障碍及一切有损水库安全的行为。要强化水库调度管理,严格按照经批复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调度规程》执行,管理单位要服从调度部门的防洪调度和用水调度,严控汛限水位,严禁超限制水位蓄水。经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险库)要加强加密巡查值守、隐患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空库运行,要按照相关预案内容落实好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工作保障。各镇要同时加强辖区内山坪塘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要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彻底,确保安全度汛。
五、做好汛情、灾情上报
做好水雨情监测信息收集和实时报汛工作。如遇暴雨、水位大幅度变化、出现险情等特殊情况,各镇、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上报县县水利局,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抢护措施。有垮坝危险时,要采取一切措施向受威胁区发出警报,全力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工作。
六、强化水库运行管理
各镇、水库管理单位要多渠道争取落实水库管理经费,有经营性收入的小型水库要将经营性收入纳入水库运行维修、养护支出,做好水库大坝及其他设施维修养护。落实好专职管理人员,每座小型水库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七、强化责任追究
水利部、省市各级将开展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限期内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或因履职不到位,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或其他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镇、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落实好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保障水库安全度汛。
洪雅县水利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