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海涛9月7日的批示要求,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落实。
9月10日,县水利局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县林业局、洪雅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在水利局2楼会议室召开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会。会上,县水利局组织各责任部门认真梳理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商解决办法。县水利局局长刘卫权对各责任单位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领会和落实好白部长签批意见,参会人员将部长签批及相关工作回去报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二是注意整改工作时间节点,抓紧整改;三是各责任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四是认真研读整改政策,读通熟透,对政策不解之处抓紧向上对接。
9月25日,县水利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召集剩余12座未开展整改工作电站业主在县水利局2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各责任部门再次讲解了相关政策和时限要求、不整改将承担的后果,并听取了电站业主相关意见。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分类动态调整的通知》(川水函〔2020〕1138号)文件要求,准确掌握剩余12座未开展整改工作电站分类情况。9月28日,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审批手续的通知》。9月29日,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将《通知》送达至剩余12座未开展整改工作电站负责人,电站负责人亲自签收了《通知》并再次听取了相关政策和时限要求及不整改将承担的后果,为后续调整分类和加快清理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