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眉山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察勘、查阅资料台账、座谈等方式对我县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市级复验收工作。
我县共计182座小水电站,其中保留类5座,整改类电站119座,退出类58座,共涉及完善行政手续共计250项。清理整改实施过程中,县水利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七部门依据批准的“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和完善合法合规性手续指导意见,对照水利部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条件,及时进行整改并完成县级验收工作。截止11月30日,洪雅县119座整改类水电站均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信息及资料已上传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管理平台。
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洪雅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符合水利部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