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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洪雅县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9-30

为加强全县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洪雅县《水利防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防汛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汛减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防汛责任贯穿到监测预警、会商调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各个环节,夯实全县防汛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相关管理单位责任。将河、江、湖、库、站、点防汛责任落实到县、镇、村、组相关人员,做好江河、水库、水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以及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度汛管理,确保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隐患排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每年汛前开展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要对水库、河道、库塘堰坝等防洪设施开展拉网式检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建立台帐、尽快整治销号。对暂时不能销号的,必须确保隐患威胁区告知率和应急预案率达到100%,并提前落实避让、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监测预警。水利、气象部门要通过资金争取、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同时确保所有的监测预警设备完好、通讯网络畅通,加强来自各方面防汛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提高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度,为县、乡两级政府及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镇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各类责任人,使相关人员提前防范,提前撤离,确保安全。(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落实应急保障。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水库水电站要制定完善“两预案一规程”。各类在建的涉水工程要制定度汛方案。各山洪灾害危险区要及时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两张图”预案。要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人员转移路线、应急抢险方案,要细化可行。各镇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演练。每个山洪灾害危险区每年要开展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要抓紧储备各类物资,保障防汛减灾和应急救灾所需。要组织完善专业的抢险队伍,加强培训,落实联络、召集和调动程序,确保一有需要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统一安排部署,启动防汛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全面排查防汛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防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深入分析防汛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隐患整治,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防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各成员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要求。主动关注、掌握实情,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动态管理,落实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销号。

(三)严明纪律。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解决防汛安全监督管控存在的问题,严禁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