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8号),拓展金融支持林业的宽度广度深度,助力高水平打造“天府森林四库”建设示范省,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银行等6家在川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了金融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政策措施,现发布如下:
6家金融机构均明确:将“天府森林四库”项目列入重点支持范围;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实行优先入库、优先受理,畅通办贷通道、提高办贷效率;将“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贷款与服务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等发展战略相结合,给予规模保障;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实行差异化利率定价政策,体现优惠原则。
在上述共性支持政策基础上,各金融机构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差异化支持政策:
国开行四川省分行
力争“十五五”期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贷款累计投放不低于“十四五”期支持林草生态领域贷款投放量。在贷款期限上给予优惠政策倾斜,国家储备林项目最长可达40年。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
创新探索“天府森林四库贷”模式,力争到2027年为“天府森林四库”建设相关项目提供不低于1000亿元授信。在贷款期限上给予优惠政策,国家储备林项目最长可达40年,宽限期最长可达10年,其他林草生态项目贷款期限可达20年。
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提供“一户一策”金融服务方案,力争每年对林草系统推荐的项目对接率达到80%,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50%。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0年,其他林产融合项目可达20年。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抵押基础上,探索林草碳汇预期收益权、生物资产、林下空间经营权等抵押方式。对优质融资主体,探索实施信用贷、首贷等方式进行支持。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力争“十五五”期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贷款累计投放不低于200亿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40年,宽限期最长可达5年。采用林权抵押方式担保的,林权价值抵押折率最高70%。探索林草碳汇预期收益权、生物资产、林下空间经营权和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所有权抵质押贷款与信用类贷款。探索将经济林、薪炭林等生产性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产品,探索林业企业股权投资新模式。
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力争“十五五”期支持“天府森林四库”授信不低于500亿元,项目贷款期限最高40年,省内单笔审批权限15亿元。积极推广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林业碳汇收益权、生物资产抵质押和林浆纸一体化等授信模式。充分发挥国有零售大行优势,为林业产业链上企业、林农做好全方位产业金融服务。整合邮政集团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资源,为运营期间林业及林下产业实现分销、运输等场景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
四川银行
运用“川银绿金”绿色金融专属系列产品,深度服务“天府森林四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客户优惠。对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标准的企业享受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绿金贷”“绿票通”专项政策工具。探索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价值实现以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等“投贷联动”新模式,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等纳入补充风险缓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