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当事人刘某等人来到洪雅县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员李茂琳在审查材料、询问当事人过程中了解到其中一位继承人邓某家住三宝姚坪,现已满九十六岁,行动不便,又因身体原因也无法坐车来到公证处,而根据《公证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以保障权利不受侵害,鉴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公证员李茂琳当即决定提供上门服务。随即两名公证人员冒着暴雨乘车来到位于三宝的邓某家中,通过与老人交谈,老人虽然年事已高,但神志清醒。公证人员向老人详细讲解了继承权公证的权利义务,确保老人完全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在老人明确表示同意后,依法为其办理了继承权公证。解决了当事人办事难的问题,邓某、刘某等人对公证服务非常满意,并对我们表示感谢。
四川省洪雅县公证处一直将服务贯穿始终,不忘初心,牢记公证的使命,即为秉持服务宗旨做好公证服务,将便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