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我局在本县组织抽检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果、水产品、等4类食用农产品共计12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1.洪雅县农产品抽检合格公示(11月)
2.本次抽检依据及检验项目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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