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开放 >> 社会发展 >> 正文
关于同意洪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信息来源:洪雅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9-04

洪雅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洪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成立登记的批复

 

洪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筹备组:

你组《关于请求成立洪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协会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洪雅县民政局

  20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