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防灾减灾规划
一、消防站及消防通道规划
消防站设置:按5分钟至责任区边缘,标准普通型消防站责任区范围7平方公里以内进行设置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经济开发区内部不单独新建消防站,区内消防依托洪雅县消防站。完善集中区道路系统,满足消防通行能力。规划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60米,消防通道净高、净宽不小于4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当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净高净宽不小于4米。尽端式消防通道的回车场尺度不能小于15米×15米。
按规划区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为2次,每处消防流量25升/秒,火灾持续时间按二小时计。集中区消防与生产、生活共用一套给水系统,采用低压制。消防用水原则上由生产给水管网系统提供,在配水管网建设时,应按同一时间发生两次火灾进行管网校核,主次干路上的配水管网按环状布置,管径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栓间距120米。
二、防震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业经济开发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通过规划的实施,逐步提高工业经济开发区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当规划区遭受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的地震影响时,抗震防灾指挥系统运行正常,要害部门和生命线工程基本安全,并基本不发生次生灾害,使社会生产不受影响,人民生活基本正常。
三、防洪规划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及上位城市总规,规划区防洪标准为20—50 年一遇,由于青衣江流量较大,位于中心城区的规划区防洪标准按50 年一遇。 按20年一遇,12 小时最大暴雨,要求达到 12 小时排干。
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