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洪川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龙(男,26岁,洪雅县高庙镇人)、李某旭(男,25岁,洪雅县洪川镇人)赵某洁(男,29岁,洪雅县将军乡人)戈某琳(女,24岁,洪雅县柳江镇人)12月12日凌晨在洪川镇汇金天地斯贝斯酒吧内因琐事殴打王某某、陈某。
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龙、李某旭、赵某洁、戈某琳已被行政拘留。
上一页:洪雅县局举行升旗仪式
下一页:洪川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