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县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局全体党委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洪雅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峰主持。
会上,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杨莲琼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汇报了县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阳红文指出,从现状看,意识形态工作说得多,入脑入心不够,公安忠诚是核心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与队伍分析研判做好结合,要重点检查局机关、派出所党支部是否认真组织学习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
潘峰副县长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县公安机关要牢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潘峰副县长要求: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要常态化运行,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要加强教育管理,落脚点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站位。二是创新方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如开展主题演讲、摄影、书画等活动中,加入意识形态元素,并贯穿到整个活动中去,定期举办警营论坛,让敏锐思维的年轻人、让辅警职工都上台去讲。三是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带领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关键是要指导、引导、督导民辅警工作,把工作抓实抓细,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适言论、警务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