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我镇安宁村9、10组的洪雅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肩负着保护洪雅县20多万人口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重任。根据规定,为了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不允许有任何生产生活活动,二级水源保护区不允许有企业生产。为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水源不受污染,群众用水安全,我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源头治理。划定水源保护区,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修建隔离设施,设立警示牌,禁止水源保护区内一切人为活动。
二是宣传引导。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宣传《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保护区周边居民保护水源意识。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三是常态巡查。建立水源保护巡查制度,配置专人对水源保护区周边种养殖等活动进行动态监控,指导周边居民按规定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和收集处理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