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民政局三项举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为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开展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全员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全面理解和把握该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二是抓好广泛宣传,以村和社区服务场所为阵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三是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民政领域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把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民政领域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我县基层政权建设环境,提升乡村和社区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