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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完成2022-2023年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地评价验收工作
信息来源:洪雅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徐雅兵 | 发布日期:2023-06-19

68,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评价组一行,到洪雅县公安局实地开展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评价验收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敏出席并作表态发言。

评价组一行对照创建标准,对洪雅县公安局创建工作逐项开展实地验收,对信息机房、指挥大厅、机要室等重点用能项目节能改造、节电节水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各方面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也指出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李志敏代表洪雅县公安局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根据评价组反馈意见,结合创建工作评价指标要求,洪雅县公安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管理效能,实现人均综合耗能、单位建筑面积耗能、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等指标逐年下降的节能目标。

李志敏强调,要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深化部署。根据评价组反馈意见,结合全县绿色发展先行建设,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强化管理人员节能技能培训,把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点滴,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二是强化宣传,增强意识。主动对接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学习交流节约能源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水日等活动,普及节能知识,营造节能氛围,引导全体民辅警职工做争做县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先行者和示范者。三是抓实技改,降耗减排。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所有能耗实施分项计量,接入监测平台实施智慧管理。大力推进新能源利用,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民辅警绿色低碳出行,争做推广新能源的践行者。同时,加快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县局能源资源节约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郑敏璐节能科负责人刘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杨佳,县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李柯攀、指挥保障中心负责人等参加评价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