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过前期调研,县公安局代为起草了《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烟花爆竹禁放涉及广大群众利益,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故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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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