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医疗机构。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洪雅县人民路92号,联系电话:028-37406335。
附件:依法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依法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 |
医疗机构地址 |
1 |
洪雅善美无妆医疗美容诊所 |
文瑶 |
PDY00218X51142315D2162 |
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锦绣汇金天地4栋层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