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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0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医疗机构。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洪雅县人民路92号,联系电:028-37406335

附件:依法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2022817

附件

依法注销医疗机构名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主要负责人

医疗机构登记号

医疗机构地址

1

洪雅善美无妆医疗美容诊所

文瑶

PDY00218X51142315D2162

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锦绣汇金天地4栋层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