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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新政,每位创业的洪雅人都应该了解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徐文健 | 发布日期:2019-06-11

创业担保贷款新政,每位创业的洪雅人都应该了解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具备相关创业能力,取得营业执照,正处于创业期。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贷款人应提供1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财政全额拨款)或村三职干部作为反担保人。

三、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贷款用于从事微利项目。微利项目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宾馆、美容等行业及其它产业政策不鼓励行业的项目。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金额、期限和贴息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期限2年,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业务办理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洪雅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担保公司对借款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复核;

3、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审查、核贷并发放贷款。

六、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74067363740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