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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否提取?来听听官方解答!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陈菲菲 | 发布日期:2019-07-0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否提取?来听听官方解答!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个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但是,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以上就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官方解答!不知道大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了解多少,总听到有人在问我们的工作人员,“到底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现在,给大家温故一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吧!

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由缴费形成的账户积累额变动情况。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确定为行政类、公益一类和二类的事业单位都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


如何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缴费基数的16%,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缴费基数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