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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之失业保险待遇之失业保险金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洪雅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19-07-19

有问必答之失业保险待遇之失业保险金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不少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了失业保险,随之失业保险金也进入了大家的生活。对失业保险金,你知道多少呢?

“什么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

小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满足这三个基本条件请及时申请。”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呢?”

小编:“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需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注明离职原因)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申请需要带什么东西吗?”

小编:“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能领多少钱呢?”

小编:“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

“失业保险金是不是可以一直领取?”

小编:“失业人员可以多次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单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期限的,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时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编:“失业保险金仅能保障职工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期间的基本生活,时间很短,并非长久之计,还是鼓励大家努力提升自己,积极创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过上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