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想查询一下我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同志,为什么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上的金额和我的缴费金额不一样,是不是有问题?”
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那么个人账户如何构成呢?今天,健哥说社保就为大家讲解一下个人账户的组成。
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及我省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个人账户记入的资金包括记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两部分。
一、记入个人账户本金,即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乘以记账比例的金额。
(1)从1996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到2005年,记账比例为11%;2006年起,记账比例为8%。
举例:某人甲2003年的缴费基数是6000元/年,那么他当年记入个人账户的本金为6000×11%=660元;同是某人甲,他2007年的缴费基数是10000元/年,那么他当年记入个人账户的本金为10000×8%=800元。
(2)企业职工参保,1996年到2005年,记入个人账户本金包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2005年前,个人缴费比例不足11%,需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不足部分);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由本人缴费基数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3)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是按照缴费基数乘以20%的缴费比例进行缴纳,虽然是自己全额缴费,但是并不像企业职工参保一样,个人缴费都划入个人账户,而是按照缴费基数乘以记账比例记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统筹基金。
二、利息,包含当年记入个人账户本金生成的利息以及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每年记账利率以国家公布为准。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组成有了了解,也不会再对自己对账单上金额和自己实际缴费金额不一致有所疑问了。我们的基本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以及根据个人情况可能有的过渡性养老金和增发养老金共同构成,如果你想退休后有更高的养老金待遇,不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多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