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初,眉山市已完成2019年第一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申报、审批工作。
此次享受第一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有2家,预计发放资金67.12万元,惠及职工近千人。
今年是眉山市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施行的第一年,该政策是对符合国家和眉山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3个月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度同期减少且企业上年度投资利润率小于或等于3%且与制定了在岗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困难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为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
该项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稳定岗位,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同时也能够激励企业更多地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