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享受对象为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原则上为即日起至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撤销之日),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中小企业。
培训方式和补贴包括以下两种:
(一)企业自己聘请专业老师,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直播职业技能培训理论课程教学,完成不少于4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经审核无误后,按照500元/人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企业组织职工自主选择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收费培训课程,按培训成本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元/人;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给予补贴。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37406736,3740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