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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欠薪了怎么办?拒绝套路,教你维权!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21-06-01

被欠薪了怎么办?拒绝套路,教你维权!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行政法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并至少保存3年。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