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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洪雅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1-11-17

洪雅县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县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规范化发展。近日,洪雅县民政局认真按照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由县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组长任组长,抽调局财务室、养老服务股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全覆盖对全县敬老院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敬老院9家、社会福利院1家,重点检查公办养老机构资金使用、生活照料、安全生产等情况,共检查发现问题2个,均已限期完成整改。同时,检查组还对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规范资金使用。各公办养老机构要严格按照洪雅县县民政局、洪雅县财政《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洪民通201917号)文件要求,实行院财乡管模式,采用报账制管理,供养金和运行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二是要用心照护老人各公办养老机构要及时足额向集中供养人员发放零花钱,照料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资金。要注重人性化管理,丰富入住老人的生活,激发老人活力,让敬老院成为孝亲敬老的教育基地、助人为乐的志愿平台。三是要狠抓安全生产。各公办养老机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用火、用电、食品等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要认真落实封闭式管理,坚决守住“零感染”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