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县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规范化发展。近日,洪雅县民政局认真按照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由县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组长任组长,抽调局财务室、养老服务股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全覆盖对全县敬老院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敬老院9家、社会福利院1家,重点检查公办养老机构资金使用、生活照料、安全生产等情况,共检查发现问题2个,均已限期完成整改。同时,检查组还对公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规范资金使用。各公办养老机构要严格按照洪雅县县民政局、洪雅县财政《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洪民通〔2019〕17号)文件要求,实行“院财乡管”模式,采用报账制管理,供养金和运行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二是要用心照护老人。各公办养老机构要及时足额向集中供养人员发放零花钱,照料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资金。要注重人性化管理,丰富入住老人的生活,激发老人活力,让敬老院成为孝亲敬老的教育基地、助人为乐的志愿平台。三是要狠抓安全生产。各公办养老机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用火、用电、食品等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要认真落实封闭式管理,坚决守住“零感染”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