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20年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工作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我县文保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制定方便群众、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模式。在文物保护单位内设置防火警示标志,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参观者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禁止文物保护单位内堆放杂物,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内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的监管,对老化线路、已过期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排除工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