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洪雅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打造洪雅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县未保中心”)为集救助帮扶、宣传教育、组织培育、心理辅导、关爱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体,实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和满意度。现就公开遴选县未保中心社会化运营合作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阵地概况
县未保中心位于洪雅县洪川镇中山南路299号(洪川镇文塘社区居委会二楼),室内面积为468㎡,设有田锡小剧场、手工坊、心理辅导室、多功能活动室、非遗文化室等。该阵地面向辖区内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儿童能力拓展等服务。
二、运营模式
采用“阵地换服务”模式。县未保中心建成试运营后,公开遴选专业社会组织运营管理。
三、运营单位责任
1.党建引领示范。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社会组织要高质效运营县未保中心。在三年孵化期内,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需达到3A级及以上。
2.专业培训赋能。项目实施期间,按照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运营相关标准规范,县民政局负责对负责运营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赋能。
3.标准化建设。社会组织须落实2名及以上专职人员(购买社保等相关保险)负责县未保中心日常管理工作,面向县域内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运营期间,落实专人负责县未保中心安全工作的同时,还须采取购买活动场地险等方式保障活动安全。对县未保中心的资产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4.规范化服务。一是按照阵地建设投入资金(18万/年)折算购买社会组织的运营服务(见附件1);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保洁费、活动场地费等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社会组织负责制定《年度运营计划》:①年度运营预算;②关爱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7类重点困境儿童群体(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临时监护儿童、流动儿童)现实需求,聚焦“2天周末+2个寒暑假期+2个重点节日(儿童节和春节)”的关爱服务活动安排、困境儿童个案救助帮扶等。③“儿童+慈善”活动、儿童工作人员培训、家庭教育公益课等主题活动安排。④面向全县未成年人提供“公益+低尝”服务项目。在每年3月底前提交《年度运营计划》至县民政局审定后实施。二是建立全县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热线,制作相关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协助县未保中心开展个案服务、个案会商、需求转介等服务。三是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联合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困境儿童入户走访、关爱服务需求收集等工作。建立“需求、服务、资源”三张清单,积极链接各部门和社会关爱资源,形成供需服务机制,精准回应困境儿童需求。
四、运营期限
2025年6月日—2028年5月日(3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运营期可顺延。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申请机构须为本地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须注册满两年,须提供机构登记证书,并通过本地民政部门的年检合格认证。
(三)申请机构须具备独立的财务管理能力和财务工作人员,并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年度审核报告。具备落实2名全职工作人员长期驻站的能力。
(四)申请机构须具备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儿童托管服务、社会服务或社会工作领域开展项目的经验,项目执行中未发生过违规违法或过失行为。过去两年结项中,在财务审核中出现疑似财务造假的机构一律不得申请。
(五)中标后的承接单位不得转让、转包。
六、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2024年6月14日17:00。
(二)申报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申请,申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纸质版报送至县民政局四楼办公室(地址:洪雅县洪川镇民生街69号;联系人:李林璐,联系电话:18111309878),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综合考评方式
凡有意愿参与遴选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参照《公开遴选社会化运营合作机构综合评分内容》(见附件2),在申报时间范围内编制遴选申报文件并向县民政局申报。由县民政局负责组成综合考评组进行考评,对申报机构方案和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综合考评推荐机构报局党组会集体审定。
八、时间安排
(一)自主报名阶段(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4日)。凡是有意愿参加社会化合作遴选的机构,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县未保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评阶段(2025年6月15日—2025年6月17日)。由县未保中心负责,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方案和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综合考评推荐机构报县民政局党组会审定。
(三)结果公示阶段。拟推荐合作机构报县民政局党组会审定后,在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作协议。公示结束后,由县民政局与中选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附件:1.洪雅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阵地换运营服务明细表
2.公开遴选社会化运营合作机构综合评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