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建设洪江村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柳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建设洪江村公益性公墓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洪江村公益性公墓。
该公墓名称为“洪江孝慈园”,建在洪江村3组,占地2.44亩,为洪江村及周边村民提供安葬骨灰的公共服务设施。请严格按照《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眉山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洪雅县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合理规划公墓用地,建立完善公墓管理有关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不得从事盈利性经营。
洪雅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