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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川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2-17

洪川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川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何金涛联系,电话:028—37403253。

一、概述

洪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制度创新。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由镇长杨林华为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王艳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2条,其中,财政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