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东岳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东岳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组织员陈勇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石杰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办法》和洪雅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东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领会不够深入;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不够及时。
2015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