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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 | 发布机构:洪雅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19〕60号)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完善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28条,统计数据18条,财务情况3条,数据开放类20条,政务五公开类27条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9年公开的信息均为主动公开,无收费和减免事项,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比去年增加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目录信息不全面,发布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公开需更及时等问题。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相关统计数据。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图解等多种表现形式,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阅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