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中共洪雅县委 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洪雅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委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撤销汉王乡农业服务中心、汉王乡便民服务中心、汉王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将职责、编制划入相应镇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编制已划转到位,现汉王乡农业服务中心、汉王乡便民服务中心、汉王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原汉王乡农业服务中心、汉王乡便民服务中心、汉王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财务未单列,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到原汉王乡农业服务中心、汉王乡便民服务中心、汉王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债权、债务事项由中山镇人民政府承担。
特此公告。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