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付加楷等3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15-12-0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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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人〔20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任命: 付加楷同志为县农业和畜牧局副局长; 徐建忠同志为县农业和畜牧局副局长; 李学洪同志为县农业和畜牧局副局长(原参公身份不变); 尹洪同志为县农业和畜牧局总农艺师; 罗元同志为县农业和畜牧局总畜牧师(原参公身份不变); 周兵同志为县农业和畜牧局总经济师(原参公身份不变); 杨光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全军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伍建伟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严光群同志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郑涛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林泽萍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西艳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白旭峰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聂长游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 黄建宇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洪川工商质监所所长; 马颖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临江工商质监所所长; 李恩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城东工商质监所所长; 李峰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玉屏山工商质监所所长; 许进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瓦屋山工商质监所所长; 提名免去 周兵同志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吴光田同志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单陈军同志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 李宗跃同志县发改局主任科员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刘锡祥同志县发改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 张洪林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 罗玉屏同志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周永祥同志县金融国资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 李小海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 李萍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罗学祥同志县残联主任科员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以上人员中,涉及单位机构改革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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